办件名称: | 无地下空间项目是否符合易地建设条件 | ||
办件内容: | :项目申报人防手续时,未规划地下空间或者仅规划地下消防水池,且应建人防面积大于1000平,该项目是否需要重新编制规划方案?如果需要重新编制规划地下空间,那易地建设条件中第一条第四款“建设项目地下建筑呈点状独立分布,一点或者多点整合不能构成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平以上的防空地下室的”如何应用? | ||
申请人/申请单位: | *** | 提交时间: | 2020-07-30 17:01:30 |
受理单位: | 省人防办 | ||
受理时间: | 2020-07-31 07:54:59 | 答复状态: | 已答复 |
答复时间: | 2020-07-31 08:14:30 | 答复内容: | 按照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文件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应参与联审,在方案阶段提出人防建设需求,避免出现未规划地下的情况。目前,我们不赞成因为未规划地下空间而批准易地建设,对你提到的这一条也可以使用,但不建议形成这方面的引导。 |
追问状态: | 无追问 | 追问提交时间: | |
追问答复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