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名称: | 安全总监设置要求 | ||
办件内容: | 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安全总监设置要求: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含)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请问关于其中“从业人员”包不包含单位建筑内部其他公司人员,如城市综合体物业单位中,包含大量外租独立法人商户人员,这些人员是否属于在城市综合体物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城市综合体物业单位外部聘用独立法人公司的从事保卫、保洁工作的人员,是否属于在城市综合体物业单位的从业人员? 以上已咨询省应急管理厅,答复为:咨询本行业主管部门。请予以指点或具体告知咨询电话或部门。 | ||
申请人/申请单位: | *** | 提交时间: | 2022-08-18 08:56:01 |
受理单位: | 省商务厅 | ||
受理时间: | 2022-08-18 09:13:52 | 答复状态: | 已答复 |
答复时间: | 2022-08-18 10:01:09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厅职能范围内,请联系省应急管理厅,感谢您的留言。 |
追问状态: | 无追问 | 追问提交时间: | |
追问答复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