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一)承担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节目内容、传播秩序、覆盖效果的监测工作。对省市县三级播出机构传输的中波广播节目、调频广播节目、有线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只有省级播出机构传输)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发现事故及时确认、汇总和上报。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含广告)进行全覆盖监听监看,确保主要自办节目宣传导向正确、广告合规播出。开展移动监测,维护好传播秩序,准确监测覆盖效果。)承担全省网络视听播出情况的监测工作。依据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规定,对全省视听网站进行全面监测,对持证或备案视听网站及网络广播电视台进行重点监测。开展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传输平台安全播出节目内容的监测,重点对影视剧持证、境外电视节目持证落地以及违规开办电视频道等情况进行监测。)承担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工作。严格执行总局62号令,及时发布广电总局、省广电局安全播出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严格落实重要保障期零报告制度,重要直转播全省各级安全播出单位播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承担省级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