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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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 03- 31 10: 58 来源: 山东省统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山东省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在山东统计信息网(www.stats-sd.gov.cn)上刊登,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重点任务,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机制健全。省统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综合处等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联络职能设在局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2015年,省统计局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明确了内部工作流程,做到在文件产生的过程中同步注明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依此填写公文稿纸中的“是否公开”选项。

  (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省统计局认真编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山东统计信息网发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完善统计信息公开产品。省统计局编印了《山东发展统计报告-2015》、《山东统计调查分析精品选-2014》、《山东统计年鉴-2015》、《山东统计手册-2014》、《山东区域统计摘要-2015》、《山东统计月报》等重要统计资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开展及参加专题活动,加大统计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及“统计进高校”系列活动,以“统计服务民生”为主题,普及统计知识、展示改革成果,临沂日报、临沂电视台、临沂广播电台、琅琊网、临沂在线、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爱临沂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参加山东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活动,通过在线答疑的形式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信任;参加省政府网站的领导访谈工作,就2015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做了专题访谈,为我省社会各界了解人口抽样调查,理解、支持并配合调查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积极借助主流媒体,提升统计信息的影响力。按季度向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经济导报》、山东政府网等主要媒体提供国民经济运行新闻通稿,统计信息影响力显著提升。同时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的专题约稿,对外提供统计信息,信息传播的深度进一步提高。

  (四)积极开发应用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第三次经济普查是反映最新国情国力情况的重大普查,山东省普查到了上百万个各类基本单位和四百多万个个体经营户,全面摸清了山东省第二、三产业的总量、结构和布局,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以及文化产业、健康服务业等在常规统计中难以获得的行业和领域的发展状况,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为各级党委政府准确把握新常态、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省统计局编印了《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单行本、《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摘要》、《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年鉴-2013》、《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优秀分析汇编》等重要普查资料,服务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有关信息。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下,2015年3月13日,我局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和山东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按科目)》、《支出预算表(按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共7张表格及相关情况说明;2015年8月21日,我局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和山东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部门决算等相关内容,包括2014年度6张决算表格,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相关情况说明,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省政府法制办有关文件要求,省统计局对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开设办事指南专栏,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程序,将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理时间、办理时限及办理依据等逐一公布;二是在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外设立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标志牌,明确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事项的承办单位、联系电话、办理时间等;三是办件结果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统计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信用山东”网站;四是我局的两项行政许可项目(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均已纳入省级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实现了审批事项的网上公开透明。

  (三)完成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结果的对外公示。我局开通了山东统计信息网“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结果公示”栏目,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省统计局通过各主要途径公开统计信息3022条。

  (一)利用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省统计局认真落实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网页能否正常访问,是否及时更新;栏目设置是否完整、合理,内容是否与栏目设置相符;发布的政务信息是否准确真实,相关链接是否正确;网站服务功能是否健全,办事指南要素是否完整、准确,附件等资料能否正常下载,在线系统能否正常访问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解决“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不回应公众留言”等问题。

  按月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发布《山东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时加载进度数据与年度数据,动态调整充实内容,满足社会公众的数据需求。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开辟了“数据解读”、“统计法规”、“制度标准”专栏,针对统计数据和新出台的专业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专题解读。  

  (二)开通“山东统计”官方微信,做好山东统计政务微博平台管理。按时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年度和季度山东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基础知识等内容,拓展统计信息传播平台,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统计公信力。

  (三)设立了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现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省统计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46件,比2014年增加50件,增长25.5%。其中通过山东统计信息网(www.stats-sd.gov.cn)“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99件,比2014年增加52件,增长110.6%;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42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5件。246件申请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

  从申请对象看,主要包括在校学生、科研人员、律师、企业员工,主要用途是课题研究、论文写作、法律服务及产品推广。

  从申请内容来看,50%左右的申请涉及人民生活方面的统计信息,如2014年全省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40%左右的申请涉及全省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指标方面的统计信息,如山东省分年龄段人口信息、全省人均预期寿命、工业增加值、工业用电量、山东省GDP、R&D经费内部支出、民用汽车拥有量、投入产出表、商品房销售面积等。

  已经答复的246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0件,占总数的12.2%;同意公开的182件,占总数的74%;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0.8%;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占总数的0.4%;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31件,占总数的12.6%。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省统计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并免费提供材料复印等服务。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省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遵循“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实行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流程,坚持执行所有上报信息必须“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

  严格确定公文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依此填写公文稿纸中的“是否公开”选项。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要求,每年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通过年度检验后,相关信息按时加载到我局的统计信息外网上进行信息公开,并将公开信息进行网络截屏,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后,到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信息公开备案。目前我局所属的5个事业单位2014年度的年度检验信息已进行了公开。公开的项目包括:登记信息情况、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经费收支情况。2015年度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按要求应在2016年3月底前公开。

  事业单位的招考、招聘信息在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山东统计信息网做到及时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发挥省统计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的作用,促进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等三大职能,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

  二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

  三要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微博、微信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掌握新媒体平台话语主动权,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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