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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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 03- 31 20: 04 来源: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由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4个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国际海洋城管委和日照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市政府部门)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日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gongkai.rizh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024房间;邮编:276826;电话:0633—8783209;传真:0633—8781002;电子邮箱:rz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日照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5〕78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完善机制,拓展公开平台和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对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按要求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各级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各牵头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通过在单位网站开设专栏、链接等方式,及时主动地公开了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编制完成了《日照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成绩单”》,并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各级各部门对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日益重视,主动性和及时性都显著增强,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二是公开平台建设得到加强。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对市、县、部门政府网站的栏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部分区县、市直部门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现。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基本建立并得到实施,各区县、各部门普遍建立了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实现了重大政务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积极运用新媒体开拓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各区县、各部门普遍开通了政务微博,部分区县、部门还开通了政务微信。


  三是信息公开考核稳步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日政办字〔2015〕31号),决定自2015年开始正式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7月份,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培训会议,对我市迎接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准备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省考核要求,我市及时报送了自我考核表和相关考核证明材料。市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考核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迎查工作。各区县(管委)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积极组织做好所辖区域的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四是公开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不断加大,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组织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同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



  全市各级各部门也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集体学习、编印资料汇编、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活动。2015年,全市各级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73场(次),培训人员41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市政府办公室通过电话调度、网上检查、印发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调度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存在问题清单,督促、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各区县、部门均建立和落实了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严格规范和执行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了严格保密审查,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失、泄密事件。


  五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日益规范。市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在市政府网站开通了网上申请受理系统,指导、协调各区县、市政府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在工作中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围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监督投诉等重点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各部门根据领导职务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承办力量,确保机构、领导、人员、经费、措施“五到位”,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监督保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在前几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绩效考核减分项的基础上,参照省政府的做法,今年市政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正式开始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不定期对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整改落实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和通报。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市政府、各区县(管委)、各部门均建立了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完善了新闻发言人队伍,并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2015年,市政府新闻办牵头举办新闻发布会28场。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日照发布”、政务微信“日照发布”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二)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策解读的解读范围、解读程序、内容形势、解读队伍、职责分工。市、各区县(管委)均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建立市级政策解读专家库,协调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专家由市政府各部门、驻日照高校、科研院所、市委党校、日照日报社、日照广播电视台等单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 至2 名。市政府各部门也按要求组建了本部门专家库,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2015年,全市各级共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405条。同时,积极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对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政风行风热线、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政务访谈等渠道,及时答复听众、观众关心的问题,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时效,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促进政策落实推进。



  (三)加强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热点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最大限度传递社会正能量。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快速了解、掌握舆情,利用政务微博语言简洁、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积极与网民互动,及时辟谣并发布第一手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正面引导舆论。市、各区县政府网站均设立了“热点回应”栏目,对社会关注的“出租车司机非法聚集”、“创城‘引集入市’”、“国家卫生城名单为何无日照”、“济钢搬迁日照”等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说明情况,解疑释惑。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日政办字〔2015〕37号),对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信息等9大类33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完善,要求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对照《要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和信息目录,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安排,其他责任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一)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按照省里部署安排,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编办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权力清单编制工作。2015年3月底,市级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市政府以《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日照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日政字〔2015〕18号)向社会公布,并分别在日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和日照政务网网站显要位置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实施对象、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工作流程图等多项内容。



  2、落实政府责任清单信息公开。2015年7月底前完成了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市政府以《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日照市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日政字〔2015〕50号)向社会公布,并分别在日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和日照政务网网站显要位置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3、公开承接、取消、下放审批项目情况。2015年3月2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省政府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日政字〔2015〕15号)对省政府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承接落实;2015年8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2015年第一批市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日政字〔2015〕57号)对省政府2015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承接落实,对我市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并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区县。


  4、审批事项公布情况。2015年8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日政字〔2015〕56号)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公布。2015年4月22日,市编委印发《关于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日编〔2015〕27号)要求各审批部门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要素及受理情况,已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在其网站上公布。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1、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2015年,按照新修订《预算法》的要求,市级于3月下旬及时全面公开了2015年相关预算,各区县也均在同级人代会批准预算后20日内公开了政府预算,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部门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成为全省首批全面按时公开预算的四个地级市之一。7月份又全面公开了2014年决算。在预算公开方面,所有的财政资金全面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人代会预算报告、四本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算。对细化程度做了明确要求,其中人代会报告的全部内容及附表,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三公经费按省布置口径公开,部门预算按批复情况公开。在决算公开方面,政府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已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按经济分类公开。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细化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对 “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2、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定印发了《日照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召开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和代理机构座谈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要求及责任。明确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政府采购活动中相关数据和资料。升级改版了日照政府采购网,专门设立需求公开、合同公开和验收公开等专栏,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囊括在栏目里,做到一目了然。设立了 “日照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具备“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法律法规”、“信息公开”等十项采购信息查询功能,实现了“动动手指滑滑屏”就可以完成“指尖上的政民对话”,方便了社会各界更加及时了解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等信息通过省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发布,并在财政业务大平台中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实现了采购全过程的电子化备案及资源共享。



  3、扶贫、移民资金发放公开。2015年,拨付补贴资金8990.16万元,做好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补贴移民近15万人,进一步服务和方便了库区移民生产生活。一是明确扶持方式。采用直补和项目扶持两种方式,其中采取直补到人的,通过“涉农一本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人;采取项目扶持的,按照经批准的后期扶持规划和项目扶持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后期扶持资金按项目下拨到村。二是建立移民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管理平台,建立移民项目信息数据库,做好信息的积累、整理、审查和归档工作,确保移民补贴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三是强化补贴资金监管。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两种形式,加大补贴资金检查力度,并将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充实制度、完善程序、强化手段,切实将资金管好用好。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及时公开。在日照政务网、日照建设信息网开设了住房保障信息窗口,及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按时按规定进行公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印发政策单页、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名审核公示、资格审核公示等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公开住房保障信息。2015年以来在相关媒体发布信息230多条,保证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阳光透明,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消除了各种疑虑,促进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区县住建局政府网站也设立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窗口,多渠道公开住房保障建设和管理信息。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及时公开。在制定出台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政策规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政策出台后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制定完善了《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办理流程》,在日照建设信息网进行了公开,并及时更新。将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等详细信息及时在有关媒体公示。做好退出情况信息公开,将原保障对象姓名、原租购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及时公开。


  2、房屋拆迁补偿信息公开。一是房屋征收政策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将有关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房地产估价机构情况、评估机构的选择情况、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等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布。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通过“日照市建设信息网”和“日照市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与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平台”及时公开房屋征收信息。二是房屋征收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在房屋征收工作中,通过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现场讲解等形式,帮助群众了解相关的法规和政策。2015年我市市级未作出征收决定,主要是配合城中村改造,采取重点走访、座谈讨论、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被拆迁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的进行。三是及时公开依法申请的房屋征收信息。对于依法申请公开的房屋征收信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及时给予公开,不符合规定的主动跟申请人讲明不能公开的原因和依据。


  3、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建立了市县一体的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群,使我市所属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普及率达到100%,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保障,做到了市、县、乡三级信息全公开。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政务公开和业务专区栏目下开设了“通知公告”、“土地利用”、“征地信息”等多个专栏,公开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相关信息,对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供应结果等信息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我局共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各类征地信息等500余条,极大方便了公众查阅办理。二是建成启用日照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将其与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关联,所有公开出让公告、供应结果等内容实时更新。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市发改委牵头,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等信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立了“大项目建设”、“动态信息”等栏目,及时公开省、市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同时,通过齐鲁网、大众网、人民网、日照网等网站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和进展情况。


  2、加强城乡规划的公开。由市规划局牵头,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时对编制完成的各类城市规划进行公示公开。截至2015年底,已公示规划编制成果45项,其中包括总体规划19项、详细规划10项、专项规划10项、城市设计6项。2015年10月,在日照日报、日照市规划局网站等主要媒体对《日照市新市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日照市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北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面向社会进行规划公告。同时,通过民意信箱等各类渠道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吸收群众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城市规划工作。


  3、加强建设项目的批前批后公开。及时在市规划局网站发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信息。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树立公示牌对建设项目的批前、批后信息进行公示。在建设项目批准前,通过在日照日报社和日照市规划局网站,在项目现场树立规划批前公示牌对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在建设项目批准后,在项目现场设立规划批后公示牌,并在市规划局网站进行批后公布。截至2015年底,规划公示板块已公开了建设项目批前公示项4项,建设项目批后公示56项,规划许可公示13项。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截至2015年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日照人才热线”、“日照人事考试网”、人社局官方微博、“日照大学生就业”、“日照公共就业创业”、“日照医保”等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1700余条,接听12333服务热线3.2万余件。基本民生信息被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网、大众网和齐鲁晚报等媒体广泛转载采用。


  2、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在做好“三公示长监督”的基础上,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民政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公布救助对象信息,并对需要长期公示的有关信息在网上正常保留。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核审批程序和时限、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及资金支出等信息。二是深化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自2015年4月份开始,联合财政、审计等11个部门,先后集中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城乡低保公开情况督查和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等3次督导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社会救助政策执行、低保公示栏安装使用、救助资金筹集管理和救助服务管理等情况,共对31个乡镇、106个村、352户低保家庭进行实地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社会救助特别是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通过公示栏、明白纸、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解读,让群众了解救助范围、申请流程和监督措施,提高救助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3、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市属高校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栏,根据信息公开清单,全面公开了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收费信息等信息。重点加大了招生信息公开和财务公开力度,招生方面主要公开了招生章程(单独考试招生简章)、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了阳光招生;财务方面主要公开了财务管理制度、收支预算决算总表、收入预算决算表、支出预算决算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促进了经费使用管理的公开、透明。


  4、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积极推进了市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建立健全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收费价格情况的同时,将各种重要服务信息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全面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预防接种门诊、专家信息等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市直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本单位公众网站和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开各种服务信息700多条,其中服务收费信息公开20余条,涉及万余收费项目,为群众提供最直接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加强了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成了由11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6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成的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专门平台,实现了委网站与委直属单位、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页的直接链接,方便了群众办事和信息查询。



  (六)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结合行业、企业的工作业务特点,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结合我市正在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市属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


  (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由市环保局牵头,在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显要位置开设以政策发布、环境质量、环评审批、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为框架的信息公开专栏,每月定时发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环境信息,实时更新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核与辐射安全等环境信息。实时公开各项环保政策,在日照环境保护网站设立环境执法检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栏,全面公开环境执法检查的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及处置等信息。2015年以来,共发布各类环境信息240余条。同时,充分利用日照环保网站、日照环境官方微博和日照环境政务微信平台,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截止2015年底,累计共在“一网双微”平台上发布各类环境信息1.4万余条,实时互动5000余次。日照市环保局“双微”在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双微排行榜上排名第五, @日照环境政务微博排名第四。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空气质量情况、在线超标企业处罚情况、崮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情况、建设项目环评情况、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等环保重点工作情况。



  (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设置专栏,按月公开《日照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及时公开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网站警示、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九)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内容。对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事项,包括新成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住所、登记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均通过日照社会组织网、日照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平台、日照社会组织微博等平台和媒体予以信息公开。

 

  2、依法公开社会组织变更、注销、评估、执法查处等信息。对于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等事项变更,通过日照社会组织网站和报纸予以公开。对于社会组织主动注销信息,及时予以公告。对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确认,行政警告和行政撤销等行政处罚,拟定正式文件予以确认和公告,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予以通报告知,同时通过网站和报刊给予法定期限的公告公示。


  3、出台了《日照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指引》。《日照市社会团体信息公开指引》、《日照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和《日照市非公募基金会信息公开指引》,建立了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和内部信息披露机制,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明确了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当保证会员(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开的信息资料。


  4、推进公益类社会组织募捐信息公开。市民政局出台了《日照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公益类社会组织捐赠行为的通知》,要求公益类社会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募捐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活动所在地的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内容包括募捐活动的名称、目的、时间、期限、地域范围;预定募集财产的数额;募集财产、接收捐赠的方式;募集财产的使用计划及工作成本列支计划等。公益类社会组织必须对社会公开接收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募捐组织未按照要求履行有关信息公开义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日照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类社会组织募捐行为的通知》要求公益组织开展募捐活动时必须亮明组织身份和人员身份,并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活动的宣传讲解,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募捐活动结束后2日内,募捐组织需将募捐款项数额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民政窗口备案。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将在日照社会组织网对公益组织的募捐备案信息和募捐款项予以公告公式。募捐组织也按要求及时通过网站、论坛等途径,公开募捐活动情况和募捐数额,接受公众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日照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9857条。市政府部门和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83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63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3件。各区县政府(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74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87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7件。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


  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管委)均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通过政府网站、专栏、专题等方式,统一公开发布信息。同时,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实现了政府信息的在线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检索查询、统计汇总等。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共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专栏)192个,其中:市政府部门46个,区县(管委)政府部门120个,乡镇(街道)26个。



  2、政府公报


  本年度市政府共编发政府公报—《日照政务》4期、3200份,及时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通报等信息,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信息。《日照政务》定期出版,免费向企事业单位发放,并通过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发放点向社会公众发放。



  3、公共查阅点



  市政府和各区县均在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大厅等设置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了工作制度和便民服务措施。本年度,全市各级查阅点共接待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询3.3万余人次, 


  4、新闻发布会



  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92场(次),新闻发布会的信息“含金量”明显提升,受到了公众的高度关注。


  5、政务微博、微信。



  本年度,有7个区县(管委)、55个市直部门开通了政务微博,部分区县(管委)、市直部门开通了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日照发布”发布信息1.47万条,粉丝数量17万余人;政务微信“日照发布”发布信息1044条,用户数2000余人。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作用日益增强。


  6、其他形式公开



  各级政府机关还结合实际,通过日照电视台、日照广播电台、日照日报、黄海晨刊等新闻媒体,论坛、市长信箱、博客、在线访谈、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等网络媒体,行风热线、咨询电话、手机短信、服务热线等通讯媒体,以及宣传手册、文件汇编、明白纸、工作简报、办事指南、宣传栏、公开栏、公示牌、广告牌、展板、横幅、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系统、触摸屏、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此外,我市还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工作监督、提供便民服务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连续7年编印《民生手册》(增编版),对新增和调整的涉及百姓民生问题和政府部门向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作了进一步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分级受理和严格依法原则,进一步健全受理制度,拓宽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法定时限,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工作。本着“便民、利民、节约、高效”的宗旨,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同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方便更多的群众依法获取信息。对上级转办的涉及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妥善答复。


  本年度,日照市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7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安置、价格收费、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我市各级政府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及时给予了答复。其中:经审查,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4件,同意公开131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5件,其它情况74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20件,维持原行政行为17件,纠错3件。


  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32件,审判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24件,其他情况8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将其纳入保密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强化检查,确保了已公开信息的安全、保密。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和《日照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本年度,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把监督检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手段,会同保密、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各类敏感信息进行了重点检查。经过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中没有涉密内容和违反规定的情况,全市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失、泄密现象。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本年度,市政府把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深化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以推进教育、卫生等部门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强督查指导,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程序,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办事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不够积极主动,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还不到位;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规范,宣传工作成绩的新闻类信息发布多,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的信息公开少;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接到申请后不会办、回复内容不规范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四是制度机制落实需要进一步强化,有些单位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工作的健康发展等。


  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改进工作:


  (一)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公开平台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


  (三)抓好制度机制的健全和落实。按照《条例》、《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省、市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公开任务,进一步细化内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配套措施,抓好落实。


  (五)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办理机制,提高法律适用水平,解决申请受理不会办、办不好等问题。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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