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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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 03- 31 19: 29 来源: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11个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5年,济宁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78号)要求为抓手,市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6号),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畅通公开渠道,推进公开规范化和时效性。按照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加大创新力度,强化督查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质量明显提升、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为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我市把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9个方面16个领域的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推进。市政府网站增设了“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等新栏目,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市编办按照上级关于构建“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的要求,开发“济宁市简政放权四张清单公示平台”,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也增设“重点领域”栏目,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二)加大政策解读,优化公开服务。一是建立同步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同步制定解读材料,一并同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通过发布权威解读材料、组织专家解读政策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方便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普遍在政府网站开辟“政策解读”专栏,及时解读有关政策,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24件。二是改进解读方式。适应新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发布图片、音频、视频等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14次(场)。三是及时回应舆情和热点问题。通过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舆情、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发布权威动态信息,澄清事实,消除不实传言。对社会关注的“央视关于鲁抗医药公司涉嫌环保违法的报道”、“央视关于济宁市中院执行款谜团的报道”等热点,及时处理,说明情况,解疑释惑。四是积极主动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共办理群众来话来信106655件(次),其中12345市长公开电话103128件(次)、《市长信箱》3480件(次)、《省长信箱》47件;接待群众来访来询85余批(次),按时办结率为99.8%,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强化新闻发布,提高公开实效。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全部建立并实施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普遍建立新闻发言人,年初市政府各部门申报当年的新闻发布会主题、举办时间、出席人员、发言人、联络人、专家解读队伍。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4次。2015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5〕3号),推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落实配套措施,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加强培训指导。举办全市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2期,编印《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文件资料汇编》,对全市200余名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济政办发〔2015〕16号文件部署的重点公开任务进行梳理,编制任务进度表,定期对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电话调度、网上检查。设立电子政务信息公开QQ群,及时解答各级各部门提出的问题,有效推进工作开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答复等过程进行规范,特别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答复申请人的答复书,均经过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增加了法律适用、法律救济途径等内容。四是调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信息公开重点领域部门,进行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督导,通过信息公开平台检查、材料报送、自我考核等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293条,同比增长46. 17%。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76条,同比增长66. 19%,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9件。11个县(市、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317条,同比增长41.4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5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增加原因:一是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开展促进了政府信息补充和更新;二是各级各部门开通微信公众号数量增加。



  1.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办法意见,全部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重要会议情况全部在市政府网站公开。2015年9月,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曲阜至临沂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12月,市物价局召开济宁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


  2.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市政府制发《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15〕74号),公开要素和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编码、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法定时限等。取消、下放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2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8项,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48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市县行政权力清单。2015年,市级和11个县(市、区)均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级目录纳入市直55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3952项。市级和11个县(市、区)“四张清单”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济宁市简政放权四张清单公示平台”、济宁机构编制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行政处罚信息。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涵盖11个县(市、区)和56个市直部门、单位,2015年市直各部门、单位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2014年度财政决算信息108条、2015年度财政预算总数110条、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信息110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9084条。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4.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发布公告,将拟征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收土地依法批准后,将相关批准文件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全部主动公开。全市公开土地供应和征地信息2079条、土地供应计划167条、土地出让公告565条、成交公示391条、供应结果595条、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计划13条。



  二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全年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12条、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115条,涉及63650户,完成棚改拆迁面积762.7万平方米、施工面积565.8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92.44亿元。所有棚改项目均按照属地原则在各县(市、区)政府主要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三是保障性住房信息。严格落实“四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形成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登记、认定、电脑摇号及抓阄定房等一整套严格规范、阳光透明的运作程序。认真做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及建设现场公开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建设面积、套数、分配管理信息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更新项目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246条。



  四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信息42条、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7条、项目招投标信息15780条。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市属2所高校在网站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有关考生信息及相关财务制度。召开市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时将市属高校信息公开列入各高校年度重点考核内容,由高校绩效考核办公室进行绩效考核。


  二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着重推进医院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采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价目本等方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的价格;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同时公布本单位及同级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公开各类医疗机构信息269条。


  三是社会保障信息。市政府出台《济宁市社会救助办法》(济政发〔2015〕27 号),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救助对象的姓名、救助资金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居)进行公示。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全部配发低保公示栏,依照规定公开低保对象信息;印发200万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册,通过邮局发放到户;每月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开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保障标准、人数和人均补助水平等相关信息。全年公开社会救助信息189条。



  四是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开设济宁市社会组织管理网,设置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指南、公告公示等栏目,相关登记事项网上公布,各类登记公告在市级报纸上公示;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开设社会组织红黑榜。建立全公开的慈善信息披露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宁市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办法》《济宁市慈善全公开暂行办法》,指导慈善组织定期开展“慈善公开周”暨“慈善开放日”活动,以现场公开资料凭证、网上公开收支账目、新闻媒体公开审计结果与社会监督员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晾晒慈善组织“钱袋子”。公开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总数275个,慈善组织总数123个。


  6.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环境保护信息。主动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实时发布重点污染企业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信息7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信息68条。加大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信息73条,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1条。


  二是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13条;公开重大影响食品药品典型案件4件,涉及山东瑞中医药、山东丰瑞医药公司、兖州啤酒厂等;公开食品安全抽检、药品监督抽检信息2281条;公开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2条;公开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3条。



  三是国有企业信息。市国资委网站公开6户市管企业年度发展报告,内容涉及企业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年度投资状况、资产负债状况、所有者权益变动状况等内容。公开市管国有企业财务信息1条,公开市管国有企业业绩考核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网站公开。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2015年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极大推动市政府64个部门(单位)、11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设置,优化版面和栏目,增加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支持,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有政府网站467个,发布信息82218条。


  2.政府公报。本年度,编辑出版《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发行132000份,发布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74条。增加图书馆、档案馆、行政审批大厅等公共场所赠阅数量,覆盖面更加广泛。11个县(市、区)政府出版政府公报32140份。


  3.新闻发布会。全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67次,新闻发布会“含金量”明显提高。


  4.政务微博、微信。市政府和11个市直部门开通微信公众号,并加入“济宁政务微信圈”。全市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189次,政务微博、微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作用日益增强。


  5.公共查阅场所。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在档案馆、图书馆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385个,其中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单位5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380个。


  此外,各级各部门积极运用报刊、新闻网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涉及重大项目、城市规划、价格信息、百姓民生问题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1件,比去年减少61.8%。其中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单位收到申请94件,11个县(市、区)收到申请117件。在全市收到的申请中,其中当面申请42件、传真申请2件、网络申请100件、信函申请67件。收到申请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国办发〔2014〕32号和鲁政办字〔2014〕114号文件要求,规范了数据统计口径,不再把当面及电话咨询类事项纳入依申请公开统计范围;二是统一规划全市依申请公开网络申请平台,不再把网络问政平台及互动回应类事项纳入依申请公开统计范围,因此减少了342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内容与去年相似,涉及最多仍是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方面信息,其次是与民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规范类文件,还有部分是调研需求的政府统计数据。



  (二)申请办理情况。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1件。在答复的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53件,同意公开52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同意公开2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6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1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8件。在不同意公开的25件答复中,涉及商业秘密5件,涉及个人隐私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3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件。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济宁市免征市级部门部分行政事业型收费实施办法》执行,免收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制费、邮寄费以及相关材料成本费,没有收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以信息公开为由提起行政复议申请7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3件、被依法纠错43件、其他情形10件。


  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2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1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公开措施不够有力,存在不愿公开、不会公开、不敢公开的情况。


  (二)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部门、单位服务意识不强,没有认真梳理出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重点,仅仅重视工作成绩的宣传,新闻类信息发布多,不能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三)公开途径和方式需要进一步优化。通过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发现有的政府网站技术水平落后,网站结构设置混乱,页面繁多,无信息公开专栏,给公众查找政府信息带来较大困难。有的政府网站不能紧跟形势发展,不会统筹应用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渠道狭窄。有的政府网站疏忽管理,成为“僵尸”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存在多个空白栏目,对群众意见建议不回复。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部门、单位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后,在登记、办理、答复等环节存在不规范行为,不答复、答复内容无依据等现象时有发生,极易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造成工作被动。


  (五)制度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有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落实不够到位。大部分部门、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兼职工作人员多,专职工作人员少,业务熟悉程度不够,制约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六、改进措施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年,也是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年、拓展年。济宁市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三个关键环节,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下功夫。按照《条例》《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督促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狠抓落实,通过制度的实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加强督导检查,在抓好重点领域方面下功夫。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2016年政府信息工作要点和2016年济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公开任务,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的全面公开。


  (三)加强平台建设,在扩展公开渠道方面下功夫。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和信息内容建设,继续开展政府网站普查,提高政府网站内容的及时性、规范性、权威性。改进信息公开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容易理解的形式公开或发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扩展信息发布渠道。


  附件:2015年度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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